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秦皇岛市建成区机动车限行通告:
为缓解我市城市道路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市政府决定继续在秦皇岛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18年5月2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周六、周日)每日7:00—19:00。
二、限行规则:
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
2018年5月2日至7月8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周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周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周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2018年7月9日至10月7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周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周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周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2018年10月8日至12月31日尾号限行规则:
周一: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2和7;
周二: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3和8;
周三: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4和9;
周四: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5和0;
周五:限行机动车号牌尾号为1和6。
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扩展资料:
限行区域:
海港区和开发区:东港路(不含)以西、102国道(不含)以南、兴凯湖路(不含)以东、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北、山东堡立交桥(含)以东区域内的道路,不含西环路、山东堡路(河北大街至西环路段);
北戴河区:山东堡立交桥(含)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含海北路;
山海关区:石河东路(含)以东、102国道(不含)以南、关城东路(含)与上海道(含)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
参考资料:闽南网-2018秦皇岛限行最新消息+区域地图+时间 秦皇岛限
自 11 月 6 日起至 12 月 31 日,在秦皇岛市城市建成区实施常态化机动车限行措施。
限行时间:每日 7:00 — 20:00。
限行规定:为方便周边出行,限行措施与京、津保持一致,周一至周五每天限行两个尾号(1 和 6、2 和 7、3 和 8、4 和 9、5 和 0),尾号是字母的,以字母前一位数字为准。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告。
限行区域:
海港区:禁止在西环路(不含)以东、北环路(含西港路至建国路路段)以南、东港路(不含)以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区:禁止在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南、新驼峰路(不含)以东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山海关区:禁止在新 102 国道 ( 不含 ) 以南、石河东路以东,关城东路(不含)—上海道 ( 不含 ) 以西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开发区:禁止在 102 国道(不含)以南、西环路(不含)以西、西部快速路(不含)以北、兴凯湖路(不含)以东区域内所有道路通行;
北戴河新区:禁止在新沿海路(不含)以南区域所有道路通行;
此次限行期间,其他道路限行措施规定同步执行,持有货运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按照机动车尾号通行。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处以 100 元罚款(不记分)。每隔 4 小时抓拍一次,每天不超过 2 次。抚宁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限行措施由当地区县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