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房屋作为不动产的特定品质,决定了房屋的转移占有、交付使用通常以“交钥匙”为表现形式。买方基于正当理由拒收房屋,表明卖方没有适当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由此导致的逾期履行应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买方尚未接收房屋,因此无须支付物业费。张某可以与卖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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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计算,直接找律师谈吧。
律师事务所不是国家机关,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
有的收取10% 8% 不等,完全是个别律师自己制定的,打官司不一定要聘请律师的,纯属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