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虚假证明材料属于伪造证据,情节较轻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答如下:1、原告涉嫌伪造证据罪、诈骗罪;2、但仔细分析相关主体、客体、构成要件,以上罪名不成立;3、事实上原告只是普通的民事欺诈行为,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原则,仅就原告伪造证据之行为,目前尚缺乏刑事处罚的依据,即无罪;4、你若不信,可向法官、律师、公安机关求证;5、相关案例,链接/link?url=uK89LEqqwcdcM1AiYqi45jrwOlbQQ5TafJB0D-zrX7y7s5lM201qG24nRMQqNAT-6hlWOTXYDeZS95H-wQ1qlGOVnMSOZvrzSEh_REAdWbW
如被揭穿,须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