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2、只要你们老板是不具备承包资质,并且没给你发工资的,你们可以直接去找他上面的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索要工资。或者将他们列为共同被告。本案中老板有公司,应该具有承包资质。
3、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4、先与老板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上面方法,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你们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5、如果本案中,你是与有资质的单位之间成立劳务关系,那么你可以直接找该单位,要求支付干活工资,不支付的们可以用行动建议3.4这两种办法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
扩展资料:
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法律分析】:先与老板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若老板不具备承包资质,可以将老板和具备承包资质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已经按照口头协议约定完成委托事项,要求按约定支付报酬。可先行口头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考虑由第三方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尽可能搜集证据证明已经按照口头协议约定完成委托事项,要求按约定支付报酬。可先行口头协商解决,协商无果的,考虑由第三方调解,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这个是劳务纠纷,或者说经济纠纷,处理的依据就是合同。如果没有合同,对方赖账很麻烦。解决办法,你要钱的过程要录音,不能让对方知道,然后把全部过程都说清楚,包括所欠的款数,如果就可以起诉了。
亲,没合同的话这件事情就比较麻烦了,如果始终没有给钱,可以搜集干活的证据,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