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先验意识是指人的先天"认识结构",康德没有探讨先天认识结构如何产生,这也是他的理论的不足之处.先天认识结构就是人认识世界的一组范畴,包括时间空间,因果等.康德认为人对世界的认识不是对世界中物自体的认识,而是对物自体的现象的认识,因为人无法感受到物自体,只能感受到物自体的现象,这些现象也就是经验.然而时间,空间,因果等也是人无法感受到的,但我们相信时间空间,因果.因为他们是人先天的认识结构.这就是先验意识.
康德的道德律并不是感性的道德律而是理性的道德律,一切感性的判断标准都不能成为道德的判断标准.理性的道德律来源于"自由意志",所谓"自由"就是对于某件事情不存在因果律,也就是你不一定非要做它不可."意志"可理解为可持续,就是说某一行为不会自我破坏(比如说谎,就会自我破坏.你说谎是为了要别人相信你,但你的谎言却导致别人对你的不信任,这就是自我破坏).所以"出于道德的行为"那就是无目的无因果的整个群体的可持续的行为.
楼上渺渺说的理论没错,不过你可能不是很理解。我给你举例说明一下,“先验”即先于“验”,这个“验”就是我们能够感知、检验的客观存在,是“后果”,先验就是导致我们感知到客观世界之所以如此的一种可能存在的“前因”。比如:你刚走出门口,忽然上面掉下来一个花盆,你看到花盆掉下来是“经验的”,你推测花盆掉下来的原因这个“先于验的存在”。可能是风吹的;可能是小孩子不小心碰的;也可能是有人故意的,但是你并没有感知到花盆掉下来的“因”,你只是凭着“果”来推测,所以“先验”的存在不用置疑,而“先验”的方式有很多可能,且你又无法去验证它。 至于“道德律令”,我认为仅仅一句话就可以说明:“不愿自身及自身所在乎的东西受到伤害,当这个范围扩展到群体时就是:我不伤人,人亦不伤我。”这就是道德律令。
康德的先验是与经验相对来说的,“我将所有那些不是与对象有关,而是与我们关于对象之认识方式有关的认识,只要它们是先天可能的,都称作‘transzendental’。‘transzendental’并不意味着某种超越出经验的东西(那将会是‘超越的’),而是某种虽然先于经验(‘先天的’),但除了使经验成为可能以外还没有得到更进一步规定的东西。”
道德律令康德认为,道德性的客观根据仅仅是道德律令,道德律令的三个公式就是普遍化原则、人是目的原则以及自律原则。定言命令即是普遍化原则,它要将人的主观准则转化为普遍法则,而这种转化又是通过人的意志而发生的;人的意志要把人自身看作最终的目的,而不能只看作是手段;人类自身就是道德规律的立法者,自己立法,自己执法,从而构成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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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我不坠,给我的解释。我认为:
先验是存在的(文化中),比如孝顺父母,团圆等那可是我的先验。
道德律令:孔子的修身(内在秩序),天理难容(外在秩序)
要简单的是吗?好
先验就是认识如何可能的条件。
道德律令就是人无条件履行的道德义务。因为康德认为道德绝对不是基于感情,也不是基于结果。否则道德就不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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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先验概念除了先于经验,还有先天的含义,也就是普遍必然性。因此在康德哲学里,就是指的认识何以可能的条件,具体来讲,就是时间,空间等感性纯直观和十二个先验范畴。推测花盆掉落等,实际上不能算严格的先验。
楼上正解;给你极简单而准确的:
先验就是先于经验,不是时间优先而是逻辑在先;
道德律令就是道德实践所依据的先验无条件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