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都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但是,2015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了重大调整,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期不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有此可见,今后,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是“长期不变”,过去实行的那种“调整土地”“重新分配土地”政策,恐怕将变得遥遥无期了。
国家最新改革,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已延长到70年,所以租期最长是可以达到70年的。除非有涉及到国家利益必须征地的情况,会将剩余价款返还,并对土地增值部分予以适当补偿。望采纳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