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一件事的处罚只限一次,不能叠加行政处罚实行“一事不二问”制度,也就是说,在同一个事实中,不得进行第二次处罚。但是:1、一事在决定一次司法拘留后,次年仍未解决,经司法督促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再司法拘留,余类推;2、就不同的事实进行司法拘留,不受时间和其他处罚(次数)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