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和知觉是比较简单但很重要的心理现象。感觉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受器的客观事物的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同感觉一样,也是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受器的客观事物的反映,但不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而是对事物整体的反映。
感觉中客观事物具有着各不相同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温度等各种属性。当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受器,各种感受器能够区别出适宜的刺激,从而使大脑产生了对这些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这种反映就是感觉。通过感觉使我们获得了关于事物的颜色、声音、味道、气味、冷热、粗糙、光滑等感觉信息。感觉除反映外界事物的个别属性外,还反映机体内部状况,例如,通过感觉我们可以反映有关自身的位置、运动、姿势以及机体内部器官的活动状态等种种感觉信息。
人的各种感受器是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发展而成的,各种感受器分别反映事物的不同属性。如视感受器专门反映客体的光刺激;听感受器专门反映客体的声刺激。能够引起某种感受器反应的刺激,就是该种感受器的“适宜刺激”。但是客观事物必须直接作用于感受器,影响人脑,才能产生感觉,一旦客观事物停止作用于感受器,感觉便不再产生。
知觉在实际生活中,客观事物直接作用于感受器时,人们头脑中反映的不仅是事物的个别属性,同时反映了事物整体,即在以感觉的形式反映事物个别属性的同时也反映了事物的整体。譬如,儿童面前有一朵花,他们并非孤立地反映它的红色、香味、多刺的枝干……而是通过脑的分析与综合活动,从整体上同时反映出它是一朵玫瑰花。
所以,在现实中我们对事物进行反映时,往往感觉到事物的个别属性,也就知觉到这一事物的整体。不可能离开事物整体去感觉它的个别属性,因而很少有纯粹的感觉。我们常常把感觉和知觉合称为感知觉。
不过,我们应当了解,在心理学的意义上,感觉和知觉毕竟是有严格区别的,它们是不同的心理过程。感觉是对事物个别属性的反映,知觉是对事物整体的反映,即对事物的各种不同属性、各个不同部分及其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
认知指通过心理活动(如形成概念、知觉、判断或想象)获取知识。习惯上将认知与情感、意志相对应。认知是个体认识客观世界的信息加工活动。感觉、知觉、记忆、想象、思维等认知活动按照一定的关系组成一定的功能系统,从而实现对个体认识活动的调节作用。在个体与环境的作用过程中,个体认知的功能系统不断发展,并趋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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