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有二种方式:诉前或诉中; 二、财产保全的目的,就是为了胜诉后能及时得到强制执行。 如果胜诉后,原告在没有得到执行前,自己先申请解除担保,那先前的财产保全又有什么意义呢?当然,解除自身担保是你自己的权利,但同时也会解除对方的财产保全。至于程序,原告提出申请,最终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