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和第三人有合作的商铺会不会被强制执行。

2024-11-24 00:30:23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会被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回答2:

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已经生效的裁判文书。
如有能力履行,则与第三人合作的商铺不会受影响,反之,则会被执行,但就执行请注意:
不论是以有限公司的股东还是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第三人合作的商铺,就强制执行实现股权或对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法院应当通知股东 或其它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股东或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回答3:

会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份额,前提是不影响商铺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