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的问题

2025-03-09 08: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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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根据人调发(1990)第19号文《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第13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是关于辞职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该《规定》第4条规定:“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关于辞职形式的规定。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是关于特定人员的辞职要经过批准的规定。

第12条规定:“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定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这是关于辞职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标准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单位可能想利用劳动合同法的此条规定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考试不合格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兼可依此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希望对你有帮助

你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可以辞职或经批准允许辞职的,要补办辞职手续。其余的要动员返回。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以后被其他单位录用,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根据人调发(1990)第19号文《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中第13条规定:“辞职应按规定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分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对拒不返回和拒不补办手续的,按自动离职处理,……”这是关于辞职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的规定。

该《规定》第4条规定:“辞职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这是关于辞职形式的规定。第7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这是关于特定人员的辞职要经过批准的规定。

第12条规定:“辞职人员凡经单位出资培训的,如个人与单位定有合同,培训费问题可按合同规定办理;如个人与单位没有签订合同,单位可以适当收取培训费,收取标准按培训后回单位服务的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20%的比例计算。”这是关于辞职时,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培训费用标准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你单位可能想利用劳动合同法的此条规定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但是考试不合格不代表不能胜任工作,否则,用人单位兼可依此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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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如果你处于试用期,那就12.24号可以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职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
如果你是正式员工,那就1.5号走。 本来需要提前一个月的,但领导写了半个月的期限,如果你同意的话就算是和单位协商一致,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也不会扣工资的

回答4:

一月五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