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之债具有相对性,它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因此,除非合同违犯法律法规, 第三人一般不能主张他人之间的合同无效。这样,原告若进行合同之债的起诉 ,则没有诉权,应依法裁定驳回起诉。但原告可以进行侵权之诉,其依据便是合同法第52条第(二)项的规定。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据此,如果第三人认为他人之间的合同侵害其利益的,应该有权请求确认合同无效,且只能请求确认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