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方法是( ) A法律清理 B法律汇编 C法律编纂 D法典编纂

2024-11-24 12:07:0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在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中,不具有立法性质的方法是法律汇编。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方法主要有:
  1、法律清理
  2、法律汇编
  3、法律编纂
  规范性法律文件是表现法的内容的形式或者载体,它是普遍、多次和反复适用的法律文件,即通常所谓的法律,有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渊源形式。
  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及其审查体制大体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宪法、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省级法规和市级法规)、地方规章(省级规章和市级规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我国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分类为法律及法律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司法解释。

回答2:

b 法律汇编是把已经存在的法律编辑整理 不是创造法的活动 只是一种法律条理化的工作

回答3:

B

回答4: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