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不是法律问题。一般习俗(这个习俗不知从哪年传下来的,可能是从风行介绍对象开始的吧!古代肯定没有,因为男女第一次相见一般是在洞房中,呵呵。)看,应该是男方先到女方,但根据我自己的经历来看,哪个先到哪家,就现代社会看,并不重要。两个人感情到位了,先到谁家都是那么回事,我觉得不必把这件事摆在“理论”的高度去分析,不然对双方的关系正常发展未必是件好事。
中国的习俗是男生先到女方家,先获得女方父母的认可后,才能同意女儿回访男方家。
男生应该先到女方家
这样符合中国人的观念
其实没有定论,两个人的事两个人商量,怎么最妥当就怎么办,当然要以女方高兴为主,必定结婚了人家要到你家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