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报到证”已经报到了,是不是就不能以应届毕业生报考公务员了?急!!

2024-12-19 01:01: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你报到证在自己手里,这张小纸是证明你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的,一旦有了正式工作,会讲这东西交到签约单位,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交到所在县市区的组织人事部门。你报到的单位和如今档案保管部门是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不是工作单位,视为应届毕业生。

首先建议你看看《报考指南》第六条:

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回答2:

你好。
我们先说派遣资格的问题。
具有派遣资格是指当初毕业的时候办理了“择业代理”手续,收取一定费用,学校暂时不发放派遣证,最长保留两年(国家一般为二年,有些地方
可以延迟到三年),这种情况的毕业生享受应届生的待遇。

你这个情况已经不具备派遣资格了,因为你领过报到证了。
你最好还是电话咨询招考单位,你这种情况符合他们的要求不?

回答3:

你报到的单位只是人事局,不是工作单位,你现在的身份还是应届毕业生呢。可以以应届生的身份报考公务员什么的。如果你报到的单位是企业,那就不是应届生了,是社会人,要计算工龄的那种了。

回答4:

天啊!!我跟你的情况基本一模一样!我报名了可是还没有审核不知道过不过!我也很想知道!!!
学校当时也没有跟我提过什么暂缓就业~~我就填了随便填了就业证明拿了办到证去人事局报道了!!
难道办了暂缓就业就没得领报到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