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他不会辞退你的,你做了九年了,如果辞退或开除他要赔钱的,他们不是笨蛋来的,他们会想办法让你离职(写辞工书),你现在千万不要写呀,写了一分钱都拿不到了。
社保怎么说呢?公司是要支付一部分,工人也要支付一部分,难道你每个月付了二百多元钱(这是东莞的标准,每个地方不一样的,工厂+个人等于二百多元)我不知道你们那边要交多少。
你现在要注意了,不要让他逼你写辞工书就对了
我是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直攻读法律,希望能帮到你,有事可以给我留言!
可以得到补偿金。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
如果公司裁员不符合规定,还可以要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两倍。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你公司的情况已经很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很多了。你尽量多收集证据。手上能打出来的就赶快打,还有你的薪资证明,在职证明。这关系到你能得到多少赔偿。公司搬迁不见得是真的,可能老板的缓兵之计。别等老板决定了,直接找劳动仲裁委仲裁,包括劳动保险的违法情况和未签订劳动合同这两点,就够你多领2年的赔偿。而且要快,别等老板跑了,你连基本工资都找不到。明天打完证据,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只有经由政府行政机关,才能冻结企业账号的。不然即使仲裁你应得到赔偿,结果工厂一点钱都没有,你还是什么都拿不到。
离职的时候,让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如果不出具,就等离职1个月后,再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申请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8个月本人工资!
如果辞退必须有书面的东西,而且必须对劳动者作出必要的补偿,你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你一份书面的辞退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