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的新情况指哪些?

2024-11-26 11: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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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新情况是指后续生活中出现的,非原诉讼理由之列的情况。

  婚姻关系牵涉到比较复杂的人身关系和家庭关系,婚姻双方应当持严肃慎重的态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之所以规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是希望已经经过一次诉讼审理及调解过程的婚姻当事人有充分的时间,慎重考虑。

  生病住院不能出庭,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法庭可以中止案件的审理,待原告出院后,再恢复案件的审理。当然原告也可以选择撤诉,人民法院在裁定准予原告撤诉时,也应当告知原告撤诉后6个月内再起诉有可能不被受理的后果。因此,这种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

  所谓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出现了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理由,或有一方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可能的,或有其他确定不能继续同居等严重情况和理由。比如出现了有可能导致凶杀、自杀等情况,可以认为是出现了法定的新情况、新理由。还有一些情况,如6个月内出现重婚;一方犯罪;一方公开与他人姘居;一方患禁止结婚的疾病等也应酌情考虑。

回答2:

你好,立法中这条规定主要是保护夫妻关系,防止有些人因为一时激动提出离婚,所以给夫妻双方一个缓冲的时间,法律规定是6个月。
6个月以后你坚持离婚,再次起诉,法院一半就会判决离婚了。
六个月只内你如有新的情况和理由,比如说对方有第三者、对方开始转移共同财产、对方对家庭成员虐带等,且这些情况你再第一次审理时候没提出来过,法院就受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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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是的,你要是转移财产的话肯定不受理,再者40多岁的人了,就那么饥渴啊,我建议还是买个成人用品吧。他也37/8的人了。

回答4:

不得以相同证据相同理由提起相同诉讼。

回答5:

不属于,指的是离婚的原因出现的新事实和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