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公司已经在机构所在地办理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到工程施工地主管地税机关应当报验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外管证》。
如果外地经营超过一百八十天要在工程施工地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
根据《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一般年出口量在100万美元以上,而且流动资金跟得上(因退税会占用流动资金)也有专业的外贸操作人员(至少要一个业务一个财务)的情况下可以申请自行操作进出口业务。
流程是:先申请注册公司取得税务登记证,然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外贸经营备案登记》;再去海关申请电子口岸;最后去当地外汇管理局申领外汇核销单并且向税务局申请网上退税系统就可以了。
刚开始做外贸或需要比较专业的外贸服务可以考虑由专业的外贸公司代理操作。代理程序如下:
1.国内工厂与外商确定交易内容及相关条件;
2.国内工厂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公司再与外商签订销售协议;
3.工厂生产完毕后通知代理公司进行进出口操作;
4.收汇后与代理公司结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