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只有3个出资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设立董事会合适还是只设一个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合适?

请说明优缺点
2025-03-07 08: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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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设一名执行懂事就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回答2:

设执行董事
优点:签字办事方便,决策效率高
缺点:普通事项由一人决定,无需经其他人同意

设董事会:
优点:充分统一三人意见
缺点:签字办事效率低下

对于你描述的公司规模,其实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没有多少区别,因为对有限公司而言,一般的变更事项必须经过股东会同意,仅董事会或执行董事通过是没用的。股东会就是你们三个人,所以公司重大决策的事项需有你们三个签字同意均方可。只是在制定章程时,要特别注意股东会的议事规则,要更改成任何事项需全体股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