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了十年,前7年公司都没有给买社保,后3年买了,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前7年的社保吗?

2025-02-24 00:14: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可以跟单位协商补缴社保,但是只支持最近两年的,补交前七年的社保是不可能补交的,因为社保那边是不允许这样补交的,但是可以让公司补偿员工前七年未交的社保,公司承担的那部分,具体多少钱可以去社保那边调查一下,前期年每年的基数,然后最低公司可以按最低基数可以给员工补。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回答2:

补交前七年的社保是不可能补交的,因为社保那边是不允许这样补交的,但是你可以让公司补偿你前期年未交的社保,公司承担的那部分,然后具体多少钱的话,你可以去社保那边调查一下,前期年每年的基数,然后最低公司可以按最低基数可以给你补

回答3:

法律上应该是不支持的,因为在雇佣关系发生一年是可以要求对方买社保,超出法律时效,只能和公司协商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4:

可以,如果公司不给补交,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起诉公司。

回答5:

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局吧,应该要补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