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后并不能让离婚协议立即生效,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法》规定离婚是必须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仅是签了离婚协议,没有去登记领取离婚证,是没有离婚的。若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属于是没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也是对想要离婚的一方但又不懂法律常识的朋友留下了一点点隐患。认为你们双方只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了书面文件,并且有男、女双方的签字及捺印就已经是离婚了。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签订协议的双方签字、捺印后代表是双方合意的成立,离婚协议的成立与离婚是两种不同的概念。这两者需要朋友们注意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生效以法院判决生效时间或者是离婚证生效时间为准,仅仅签订了协议不算离婚,只算是为了离婚达成的某项协议,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的收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对方不主张的话,原协议继续有效,如果对方主张再次分割,你们就要变更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了。
在离婚之前如果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就算是共同债务的。
只签订离婚协议,没有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有效吗?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楼主你好!但愿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的忙!
双方自愿签了离婚协议,但一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这样的话你们还不算正式离婚,没有到民政局去签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
既然你们都还没正式离婚,在此期间发生的欠款和债务,在法律上理所当然就是你们的共同债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