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际情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有两种不同的情况:
(1)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2)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扩展资料:
无力偿还债务处理办法
一、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
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因为公司破产或者是个人已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予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
二、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法院的裁量后决定的,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减缓短时间内的还款压力。
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划分每次还款的时间和还款的数额。
三、执行阶段无力偿还债务
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在强制执行阶段,法院经查实发现确实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财产的,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在债权债务纠纷中,败诉方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期偿还债务。确实无法实现债务的,只能把当场的财产用于抵押偿还债务。但如果是有能力可以偿还而拒绝执行的,法院可以以拒不执行为由,对败诉方进行拘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法通则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1、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未及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则法院会对债务人进行司法拘留,但不会判刑;
2、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3、法律依据:
1)《公安部关于严禁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抓人的通知》(1992年4月25日)中对公安不能插手合同、债务等经济纠纷案件有详细规定
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巨额债务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坐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_
欠钱不还被起诉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