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由此得出,上班不到一个月想辞职,是可以拿到全部的工资,工资应当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工资!
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
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由劳动部门依法处理;如有证据,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