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第四季度的报表是全年累积数的,如果你第四季度的盈利比前三季度的亏损小,也就是说本年利润是负数,那么你年终也不用交税,反之,你就得按全年的盈利数来交所得税了,但如果你去年有亏损,有的区的税务局会允许你在第四季度提前弥补亏损,而不是一定要等到汇算清缴时,但有的区会仍然让你先交税,等到汇算清缴完后再退税.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一下你们税务局
是这样的,企业所得税是每个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在一月十八号以前(有的地方可能不是这个日期),按正常进行预缴,象你这种情况,要看全年累计是否是有利润,如果有,则必须预缴,你前三个季度如果没有预缴,则现在计算的数就是现在应该预缴的,如果以前预缴了,要减去已经预缴的得出现在预缴的数;一月十八号后,税务上要组织开一个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会议,让纳税人在会计做帐的基础上,针对和税法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调整,调整后所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这个数额减去已预缴的,多退少补。现在肯定是征期已过,不知你申报了没有,现在一直到4月30日是申报《年度纳税申报表》的时期。
前三个季度与第四季度全在一起,如果仍然是亏损的,就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如果有盈利就要缴税。如果年度亏损需要税务局确认,并可以在以后的五年内弥补。
先弥补前三季度亏损后,以全年累计利润为基数缴纳。
这是专管员的特殊要求,理论上说是不符合税法的,但是实务中的确有这样的要求。若不得不如此,就把当月的成本费用填少一点,让累计出现利润。然后在考虑是在年度所得税时如实填写成本费用,落实退税。还是将2011年少计的费用成本合理计入下一年度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