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 男方有权强制迁出女方户口吗

2024-11-25 02: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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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男方是户口本登记的户主,男方就可以把女方户籍迁走,或给女方办理分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答2:

户口在一起,也没什么影响,建议跟女方说一下,让她自己迁移走。
虽然离婚了,无论何种原因都不重要了,必竞已经过去。作为男人,还是应当大度些,不要被前妻看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