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税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规定,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看了几个新三板公司,资本公积转股本的公告都特别注明了“不需要纳税”
股权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投资方企业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