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双方同意离婚了,但是他说办离婚手续的时候他不去,写个委托书给我,让我自己去办离婚可以吗?

2024-11-26 12: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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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的,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回答2:

去民政局查询离婚协议书,本人不去,委托他人查询的民政局通常是不予查询。  离婚以及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属于公开的内容,他人无权代为查询。尤其是只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民政局在不能分辨委托书的真伪,所以通常情况是不会给查询手续。当然各地的民政局规定不一,毕竟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以当地民政局的规定为准。

回答3:

不可以,这个在婚姻法不承认

回答4:

不想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