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再续签,要求解除合同会有赔偿吗

2024-12-23 06: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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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续签,而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即: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的法律条文)

回答2: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该续签: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公司不续签合同,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在其他情况下,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方式: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回答3: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
  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4:

1、3年合同到期之后,公司不再续签,公司应该按照工龄补偿劳动者3个月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