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那么离婚也就适用我国的规定,这是个前提,如果不是在国内登记的,那么要到登记的国家去办理离婚,不适用我国法律。
2、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那么就需要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拿着离婚协议、结婚证和双方有效证件,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没有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予办理的。因此是不能通过登报的方式进行离婚的。
3、如果不能达成离婚协议,或者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你的朋友可以向自己的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于是涉外离婚,可能需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如有其他问题去,请补提问。
附:婚姻登记条例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79072
婚姻法》未规定涉外婚姻内容,其内容见于《民法通则》中的涉外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
2、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4、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5、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另外有一些参考
第一、如果你准备在国外登记结婚,完全依照当地法律要求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这需要你咨询对方所属国的律师;
第二、如果你准备在国内登记结婚,则:
1、你们双方都要符合中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实质要件(比如达到法定婚龄、无配偶、未患不适于结婚的疾病)的规定;
2、提交对方的身份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自愿同你结婚的个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须经对方所属国公证机关公证且有中文译本,再到对方所属国驻我国领事馆经过确认其公证文书的真实和合法性,也就是认证;
3、拿着上述证明并提交你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双方一寸彩色免冠合影照片3张,到你的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就可以了。
4、有情人终成眷属!
给你推荐我的同事,杨晓林律师。很专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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