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对方是电动车定的是主要责任,但他拒绝签字,说要赔偿,我该怎么办,我是汽车

2024-12-26 09: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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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不可以。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若干规定》的第六条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 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

  2. 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

  3. 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

  4. 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

  5. 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

实务操作中一般的责任比例:

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请依照以上责任比例划分您的责任区域,是否需要赔偿。

回答2:

主要责任方,不签字并不等于没责,他要赔,让他到法院起诉,用完钱不要再给呢。

回答3:

1、不签字没关系,交警出具责任书时会注明,没关系的
2、责任由责任书划定,赔偿份额与之有很大关系
3、汽车肯定是能拿到的
4、交警部门会跟你们双方进行调解
5、调解不成的话,可诉至法院解决
6、欢迎采纳,谢谢

回答4:

不怕,告他

回答5:

能,不行的话就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