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妹妹肯定有过错,但不是全部过错,精神损失费一般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也就支持5000,这种情况法院更不会支持,你妹妹给他付医药费就行了,精神损失费对方也要,太离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
掉了牙齿,还要陪钱,天底下第一次听到这样的事情,以后自己换牙齿怎么办 完全不用赔钱,
赔偿不赔偿不说,为什么不先带孩子去医 院检 查一下呢,先看孩子牙齿有没有问题啊,可以来南 京牙博士进行检查一下再说具体后续的问题吧。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