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
2、《机动车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根据这一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但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所以,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
3、《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4、综上,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的,合同有效。
车子没过户,签订协议可以,如下:
《机动车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根据这一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但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所以,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
卖车不过户 公证可以。但最好办理过户手续,避免以后的麻烦。
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证处不会受理这种协议的公证的,因为物权在法定意义上没有转移。不出重大事故,一般都相安无事。如果“新车主”出了意外,在保险公司或他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能解决或许不会牵连到你,但是,超出这个范围呢?从法律的角度需要你承担。万一遇到这种情况,你觉得公证人能掏钱帮你们解决问题吗?如果买方是亲戚一类,或许还行。其它关系的话我觉得还是办过户比较稳妥。
过户应准备的材料 1:车辆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登记副表(车辆所辖区车管所抽取) 4:车辆购置附加税证 5:买卖双方身份证,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需要携带暂住证。备齐材料半天就能搞定,如果请人代理的话更快,一般代理费不会超过200元.。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评估费180元,验车费80元,打票150元。这些费用你们可协商。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