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有点意思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从本案分析,抢东西吃根本就构不成犯罪。即使构成犯罪,因不满十六周岁,公安、检察院也根本不可能批捕,只能责令监护人加强监护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收容教养。 本案也只能算是民事纠纷。如果案情属实,公安部门,检察院明显违法,也不用担心,在法院审理阶段,审查年龄、案情时候法院不会判有罪的。 刑事拘留最长37天。
刑事拘留一般是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