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单独给子女办独立的户口吗?

2024-11-26 22:21: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独生子女可以独立户口,但是有条件限制,符合条件的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即可。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拓展资料:

子女从家庭户口中分离出来独立户口,需要一定的条件,如结婚、已成年且独立生活等。需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

分户_百度百科

回答2:

单独立户的条件是要有属于本人名下的房产,具备这个条件就可以单独立户了,当然要和原户口本户主协商,办理分户的时候需要原户口本。

其他的办法就是迁到单位的集体户口里面,或者投靠其他直系亲属,当然都不是独立的户。

至于遗产,继承,赡养的问题,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以下是分户的简单介绍:

1、 公民分户的标准是一家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别生活,可以 分别立户。

2、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户口冻结地区的分户工作,仍执行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居民户口迁入或分户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号的文件规定。

3、 分户程序:

(1)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私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法院判决书或公正书,以及私房房契等证件证明材料(农村地区分户需要出具村委会同意分户的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拓展资料:

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

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开户主户籍,另立档案。

资源来源:百度百科-分户

回答3:

回答4:

  根据我国的户籍管理规定,没有结婚的子女,是不能单独办理分户的。
  现在,你可以将自己的户口迁移出去,但不迁移子女,户口簿上就剩下你的子女,然后你的子女就是独立的户口了。

回答5:

如果要将未成年人的户口独立,唯一的办法就是将全部人员的户口迁出至其他地方,只留下孩子的户口原地不动就可以独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