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一般都是十六周岁负刑事责任,但对八种犯罪十四周岁便要负刑事责任
未满14周岁的 不负刑事责任的未满18岁的可以减轻从轻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