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 第五章第十九条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
(二)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
(四)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第六章 招生宣传和生源组织 第二十条 军队院校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通过建立招生宣传网站、选派干部实地宣传、利用地方招生刊物等形式,向考生介绍军队院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专业设置、培训层次、培养目标、学员待遇以及毕业后的分配使用原则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 军队院校招生办公室可以选择生源质量高、国防教育基础好的普通中学,作为生源重点学校。 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应当协同军地有关部门在普通中学开展国防教育,动员优秀青年学生报考军队院校。
第二十二条 士兵考生数量,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不少于本单位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
第二十三条 士兵考生对象,按照个人报名、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基层党组织审查、旅团级单位政治机关考核、党委审批的程序选拔确定。 旅团级单位选拔确定士兵考生对象,可以视情组织军事科目、文化科目预考和体格初检;选拔结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第二十四条 士兵考生报考军队院校的志愿,采取个人选择与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确定。
第二十五条 士兵考生所在单位应当在保证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八章 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第三十一条 士兵考生应当参加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 军事科目考核的内容和计分方法、文化科目考试的科目和分值,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会同总政治部干部部确定。军事科目考核和文化科目考试的命题工作,由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组织。
第三十二条 军事科目考核,包括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和军事专业科目考核。报考指挥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和军事专业科目;报考其他专业的,考核军事共同科目。 军事共同科目考核由师(旅)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军事专业科目考核由军区级单位司令机关会同政治机关、后勤(联勤)机关和装备机关组织实施。 军事共同科目考核合格的,方可参加文化科目考试。
第三十三条 文化科目考试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前的试卷应当按照绝密级要求保管、密封和转递;考场应当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应当实行全程同步摄像监控,录像资料至少保留3年。
第三十四条 军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与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间同步。如遇部队参战、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任务或者驻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影响士兵考生参加文化科目考试的,经全军招生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组织受影响的考生另行安排时间考试。如遇重大特殊情况需要重新组织全军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的,必须报中央军委批准。
第三十五条 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试卷的评阅工作,由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文化科目考试试卷评阅办法由全军招生办公室规定。 士兵考生文化科目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0天内上报全军招生办公室。全军招生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全军考生公布文化科目考试成绩。
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其中报考机要、技术侦察专业的考生,还应当符合招收机要人员政治条件; (二)青年学生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士兵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的,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周岁; (三)青年学生考生应当是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士兵考生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历,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条件(四)义务兵考生必须服现役满1年,士官考生必须服现役满2年、不超过3年,且应当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当年6月30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未婚。军队院校招生士兵考生的考试科目为“3+综合”,“3”指语文、数学、英语,“综合”由政治、物理、化学三科组成。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00分,其中语文、数学成绩满分各为150分,英语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政治成绩占80分,物理、化学成绩各占60分)。按高中毕业文化水平由全军统一命题。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综合”均为150分钟,英语为120分钟。
体 能:单双杠、手榴弹、中短跑、5公里武装越野;专业:本人在部队从事专业的基本内容。
最起码得是团员吧。年龄方面二十二岁以下,大学生士兵年龄放宽两岁。和高考所考得内容一样,不过没有文理科之分,政治必考。哦,忘了,还有专业加分,也就是你在部队是技术兵种的话,报考对口专业的院校会有三十分专业加分
报考条件:
一、现役士兵报考军官学校基本条件:1、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政治条件。2、义务兵服现役满1年,土官满两年,不超过3年,且在本军级单位工作满半年(截止报考当年6月30日)。3、身体和心理健康,未婚。
高中毕业生(含同等学历)士兵招生对象还需同时具备: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参加高考、经省级招生办统一录取的在校大学生士兵,非统招、非全日制和通过函授、自考等方式接受高等学历教育且取得相应文凭的土兵也可报考。2.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止报考当年1月1日),其中入伍前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毕业生,或者是少数民族的,可放宽1周岁。
二、专科学历士兵截止报考当年1月1日不能超过24岁,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服役需满一年。
三:本科士兵提干截止报考当年6月30日不能超过26岁,其中获得二等功奖励,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放宽1岁。服役需满1年半(在服役期间取得毕业证书服役需满2年)。
考试科目:
部队考军校分为不同学历报考的,不同学历报考军校,考试内容也会有差别。下面可以看一下高中学历士兵考军校和大专学历士兵考军校科目,更多军考信息,可以关注我们。
高中学历士兵考军校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
大专学历士兵考军校考试科目有: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军事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在文化科目之前,还会进行政审,体检和体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