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外乎两种情况:
1. 为了体现自己博学多才,写的字龙飞凤舞,显的有文化,别人看不懂;
2. 最重要的是让病人看不懂。药房的人因为习惯他们的字了,非常熟悉,所以呢,不会担心药房的同志们不认识,就算不认识也有内线电话可以沟通交流嘛。但要是让病人看懂就不好了。首先呢,害怕病人以后生类似的病就不来看了,自己买药吃;其次呢,万一药不对症,病人也不知道;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同样的药,医院卖的比外面卖的要贵的哦,所以说万一病人看懂了,跑到外面药房里头去买了,医院赚个P钱呀,包括医生的回扣,也会泡汤的说。
所以,综上所述,让人看不懂自己的字,对医生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当然,不排除少部分有良知的医生不为了这些,向他们道歉。
1~有很多代号比如每天3次为tid,正规的医院要求用拉丁文或英文书写.即使英语很好的人也不会看懂药品的英文名的.
2~现在处方必须要求填写诊断.即病的名称.万一药不对症,病人以后会知道.况且病人有权利知道自己的病情,可以问医生或者药师.如果他们拒绝说清楚处方上的字,你可以投述他们.我是医院药房的,我和我的同事是不敢不说的.其他地方我估计也不会不说.
3~当病人要求在外面药店买药的时候,我们都详细的告诉他们药物的名字,并且写在纸上给病人,防止药店的药师不认识.这也是病人的自主权利.一些私人医院是不是这样做的,我不清楚.
4~医生的回扣是现实问题,我个人是谴责这种行为的,只能给病人带来痛苦,不会有任何好处.
5~由于医疗资源的缺乏,医生每天看非常多的病人.写字会很快.加上新药很多,所以字不好认,但是是可以理解的,并不是有意让病人看不懂.
1、规定医生处方必须书面工整。
2、药名可以用英文或拉丁字母。
3、目前存在的处方大多违反1、2两条,字写得很草,也有不规范的用了本院 的自定符号、暗语等,不过都是违法的。按国外的说法是剥夺了病人的知情权,不过中国虽然是违法,但好象有关部门不管。
那是因为大夫的字太草了,而且还有医学的专业术语那你就不认识了,也有的是为了防止发生错误承担责任,故意写草.但是大多是不会这么做的.
1.医生都学的东西太多,以前需要做很多医药及病理学笔记,时间长了大多都往易写速记的路子上去了
2.怕自己的药方被别人抄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