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补办行驶证需要的手续有:
1、《机动车行驶证》灭失或者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机动车行驶证》;
2、申请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机动车,必须在车辆定期检验周期内。超过检验周期的,按机动车定期检验有关规定执行。
办事所需要的证件有: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车辆相片2张;
5、单位车辆还需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六十四条 (一)进口机动车是指:
1、经国家限定口岸海关进口的汽车;
2、经各口岸海关进口的其他机动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合法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
(二)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指:
1、进口汽车的进口凭证,是国家限定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2、其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各口岸海关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监管地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4、国家授权的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无进口证明和利用进口关键件非法拼(组)装的机动车的进口凭证,是该部门签发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三)机动车所有人是指拥有机动车的个人或者单位。
1、个人是指我国内地的居民和军人(含武警)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2、单位是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补办行车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3、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4、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行驶证补办需要以下材料:车主为个人:车主身份证明原件(代办需要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车辆右前方45°照片一张(如果您的车已经在管所车辆数码库办理过备案,可现在直接打印照片,否则还需要车辆现场拍照。车管所通道式上牌处为您提供免费拍照打印服务)
车主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
车辆右前方45°照片一张
其次,驾驶证行驶证丢失,驾驶人应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补发,不支持异地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