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成立工会的利与弊

2024-12-29 15: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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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所以你们是“应当”建立的。同时该法赋予了政府部门对不成立工会的企业进行这令改正,但是却没有任何法律条款有任何规定倘若没有改正将会如何。
当然,很多民企都没有设立,设立的也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回答2:

根据《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是必须建立的,但是很多民企都没有真正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