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这些属于第一种形态,政务处分是国家监察机关针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所给予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监察法》第四十五条 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一)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三)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四)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五)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监察机关经调查,对没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撤销案件,并通知被调查人所在单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因为,这是行政管理内容和范围以内责任过错的行政处罚办法与记录。
如果说,您的社会行为是一张白纸,那么当您在社会生活中,一不小心不知不觉或故意的触犯了法规制度、但又不够刑事责任的,司法机构便会追究肇事者的行政责任并做出行政处分。
司法处分有很多,行政处分是最初级的,却在您的人生社会实践中留下了难以磨灭的污点……
行政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给予有违法失职行为的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一种惩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所以上述提到的情况虽然处分强度不大,但都属于警告中的一部分,故都算是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