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条件?

2024-12-12 18: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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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在迁入地需要有房,就是需要有房产证原件或者土地使用证等,能证明有合法住所的证件。

2、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3、引进人才

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4、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夫妻投靠入户,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近亲属投靠

5、高校毕业生

户口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就业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假若单位没有人事权,那么可以把户口迁移到工作城市的人才市场,就像在广州工作把户口迁移到南方人才档案户口挂靠中心;

或者学生可以要求将户口迁移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可以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二、户口不在学校的学生,假若单位有人事权,那么可以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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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回答2:

1、 市(县)区范围内。

(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2)办理手续:① 书面申请报告;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2、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 :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

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 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回答3:

现在基本上迁移户口到夫妻双方迁到一起。不过也有的能签到房产地,可能是找熟人了吧。
先到房产地派出所申请户口迁移,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办理好迁移证明之后,再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户口。
祝你好运!

回答4: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怎样办理户口迁移?

回答5:

市内户口迁移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区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经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的原则,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需持证件为: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或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5、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出生户口申报

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

1、婴儿父母双方户口簿。

2、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除外)。

迁出户口办理

因录取、调动、投靠等原因,需办理户口迁出(迁往市外)手续的,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录取通知书》(原、复印件)。

4、《准迁证》。

注销户口办理

公民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后,户主或利害关系人应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身份证(不含无身份证人员)。

3、《入伍通知书》、《死亡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有效证件(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原、复印件和取得国外、境外定居的有效许可证明(签证或永久居留证件)原、复印件等。

*以上人员户口注销后,同时缴销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