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的修撰,是根据唐太宗李世民的诏令,于贞观二十年(公元六四六年)开始,至二十二年(公元六四八年)完成,历时不到三年,参加编写者如下: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等三人为监修;来济、陆元仕、刘子翼、卢承基、李淳风、李义府、薛元超、上官仪、雀行功、辛丘驭、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等十四人负责分功撰录;令孤德、敬播、李安期、李怀严、赵弘智等五人负责考证类例。总上作者二十二人,若将唐太宗计入,则为二十三人。
唐太宗重视修史,目的是藉总结治乱兴亡的历史教训,来巩固唐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李世民亲自为《宣帝纪》(司马懿)、《武帝纪》(司马炎)以及《陆机传》、《王羲之传》撰写了四篇史记(“制曰”),因此曾有《晋书》为太宗皇帝御撰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