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的总成绩是如何计算的?

2024-12-13 20:09:0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网站上都有哈

回答2:

2018吉林省考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普通专业考试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普通专业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40%+普通专业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
不需要组织普通专业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参加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公安专业科目》×30%)×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4舍5入。

回答3:

无专业考试的情形: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门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有专业考试的情形: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门数) ×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门数) ×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 面试成绩 ×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 ×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