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一标多类的商标办理转让业务时不能单独转让其中一个或几个类别,应遵循一转全转的原则将该商标号下的所有类别都转让至同一受让人名下。因商标转让流程中未有分割程序,并不能将一标多类的商标分割成几个类别。
如转让人只想将其中一个或几个类别转让至受让人,只能先进行删减、注销部分无需转让的类别或商品项目,再提交转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