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庭外调解受害方应该注意什么?

2025-03-18 0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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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调解的前提是你要知道不调解做法院判决会赔偿多少钱,如果比正常判决数额略少,你就可以接收,必定这样省时省力。先给你介绍一下赔偿的项目,使你对赔偿项目及数额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其中伤残赔偿金要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每一级赔偿2年计算,即按十级2年、九级4年、八级6年、七级8年、六级10年、五级12年、四级14年、三级16年、二级18年、一级20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其中,治疗费按照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和住院费发票为依据;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受害人实际的收入损失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前三年的平均收入为准计算误工损失,无法计算前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照当地统计局统计的同行业或近似行业的收入计算;
护理费,家属护理的按照家属的误工费进行计算即可;
交通费,凭票支付;
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标准计算;
营养费,需要医院出具加强营养的证明,具体数额由法院酌情给予支持;
受害人必须到外地治疗且无法住院的凭票才能支持住宿费;”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大致计算出赔偿的数额,然后找对方调解,当然你要知道调解就是妥协,所以上来要比算出的数额多出百分之五十左右,这样给对方讨价还价一个机会,也是你妥协的余地。总之,要表现的强势、同时以情动人,感动法官,坚守自己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