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其余部分按照继承顺序继承,排在第一顺序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说,死亡一方的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半,这一半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