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年费重复缴纳该怎么办

2025-02-24 02:21:41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可以凭缴费收据向专利局请求退费

回答2:

多缴、重缴、错缴专利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自缴费日起三年内,提出退款请求。
退款请求人应当是该款项的缴款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专利代理机构作为非缴款人请求退款的,应当声明是受缴款人委托办理退款手续。
请求退款应当书面提出、说明理由并附具相应证明,例如,专利局开出的费用收据复印件、邮局或者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等。提供邮局或者银行的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出具部门加盖公章确认的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退款请求应当注明申请号(或专利号)和要求退款的款项的信息(如票据号、费用金额等)及收款人信息。当事人要求通过邮局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地址和邮政编码;当事人要求通过银行退款的,收款人信息包括姓名或者名称、开户行、账号等信息。
您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并填写《100011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然后将该表格和证明材料邮寄给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