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因聚众斗殴进了看守所,38天后取保出来,我能判缓刑吗?

2024-11-24 14: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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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现您因为聚众斗殴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被取保候审,整个过程您参与,具有从犯、初犯、自首且未打人的情况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您的情况有很大可能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建议您在法院开庭的时候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