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住证》所需的申报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 3、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就业或就学等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营业执照、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其他证明等)。 办理地点:各地受理点主要是派出所或者社区警务室,具体以属地派出所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