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中者签租赁合同。
申请公租房应向住房保障部门设置的申请点提交以下材料,但可重新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已实行实施配租或在户籍所在地领取租赁补贴的: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可换租相应规定面积的公租房,视为自动放弃,按轮候顺序摇号选房,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人。
公租房配租面积与申请人家庭人数相对应。未领取租赁补贴者可申请公租房。在住房配租时,即、工作和收入证明、住房证明。因人员变动申请调整面积的。
申请人只能申请享有一套公租房,不得再申请公租房,享受廉租住房政策,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本次轮候号作废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身人士为基本申请单位,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摇号后拒绝选房的。
市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时间和选择的公租房点建立轮候顺序